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广东宏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天最资讯
2023-06-21 15:51:12 来源:中国工程报


【资料图】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广东宏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全文如下——

关于广东宏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广东宏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K7W114

住所(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广东科技学院教师公寓首层3-4号门面

2022年10月27日,我厅在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你单位施工的广东科技学院松山湖(生态园)总校区建设项目存在较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并下发了现场巡查问题告知单,要求你单位进行整改。2023年4月26日,我厅组织对你单位此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仍存在以下问题。1.安全管理方面。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和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不符合住建部要求;未提供安全生产措施费台账和使用情况。2.起重机械方面。3#施工升降机右笼笼顶控制装置失效;2F登机平台固定不可靠;左笼制动器松动;5F、9F、11F、12F、14F、16F等楼层层门损坏,楼内人员可开启层门;5F、9F、11F、12F、14F、16F等楼层正面临边防护不严,楼内人员可开启层门。4#塔吊现场3道附着装置,未提供附着专项方案;附着装置附着在阳台的飘台处,未提供承载力校核报告;风速仪失效;司机室零位自锁人为绑定。3.脚手架方面。31号楼三层升降机楼梯通道左侧一配电箱未固定,倾倒在外墙脚手架上;31号楼整个外脚手架安全兜网均已经拆除,与方案不符,未整改;目测顶托伸出超规范,部分立杆自由端过大;顶层楼梯脚手架顶托伸出过长,远超规范要求的长度;未见分层验收脚手架的危大工程验收标识牌;无脚手架监测记录。4.其他方面。部分工字钢内锚点伸出U型卡长度小于200;顶层正在拆除脚手架,材料随意堆放,通道被堵塞,无法上去检查;基坑开挖围护结构渗水;基坑开挖无巡查记录;基坑开挖与图纸不符,顶层未放坡;排水措施不足,暴雨季节存在水淹的风险。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和照片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二)、(八)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二十四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3年6月16日至7月15日。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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